第一条 一卡通管理中心负责对校园一卡通系统的公用设备管理和维护,校内各单位使用的设备,依据“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归各单位日常管理和维护保养。外来商户自行购置的设备,由商户自己管理和维护。
第二条 校园一卡通系统设备只可用于校园卡业务。未经一卡通管理中心许可,擅自转租、转借、拆装、迁移终端设备和改变线路或人为造成设备损坏的,一经发现将追究商户领导人责任,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商户自己承担,一卡通管理中心还将对商户单位处以经济损失总额100%的罚款。
第三条 校园一卡通系统终端设备使用单位必须安排指定人员,每周对工作场所内的设备、数据线以及电源线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排除并上报一卡通管理中心处理。
第四条 严禁未经批准导入来自其他部门的数据。未经批准,外来人员不得擅自接触校园一卡通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