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学校相关部门以及在校内有经营业务的单位,可向一卡通管理中心申请使用校园一卡通系统进行管理和结算,经财务处和一卡通管理中心审核后成为校园一卡通系统的商户。
第二条 商户必须按规定支付校园一卡通系统设备使用费、管理费等,财务部根据双方协议定期进行账务清算和核查。一卡通管理中心有责任为商户保密账务,同时有义务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提供商户有关信息和数据。
第三条 校园一卡通系统操作人员应该正确使用POS机和读写器,发生多扣卡用户资金的情况应由责任商户直接和卡用户协商处理,接受一卡通管理中心的管理和监督。
第四条 商户接入费:2000元/台POS机。
第五条 系统维护费和管理费:100元/台POS机/月。
第六条 商户接入需按点缴纳接入费,并与一卡通管理中心签订接入管理协议。学校在与商户进行资金结算时按结算金额收取一定的系统管理与维护费(直接从结算资金中扣除)。
第七条 一般商户每月结算一次,特殊商户的结算周期由账务部与商户协商确定。